负责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责:
1.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学院内部巡察工作。
2.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学院落到实处,坚决整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强化日常监督,督促推动学院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党委管理人员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督促推动学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加大对学院党委管理人员的监督执纪力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事件,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负责对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全面净化学院政治生态。
4.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本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校非市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5.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院党组织、党员领导人员,以及本校非市委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6.加强对本校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7.完成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督办和学院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