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充通知
各考生: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现将有关认定要求做如下补充:
1、认定时间及安排:
12月28日上午9:00考理论
12月28日下午13:00答辩(一级、二级参加)
12月29日上午8:30技能考核
2、认定地点:
理论、答辩在教学楼A座5层
技能考核:电工 4号实训楼
钳工 5号实训楼
数控车工 3号实训楼
3、其他事项:
(1)每名考生准备48小时内核酸报告(阴性)、行程码、健康码、体温37.3度以下。
(2)二级、一级考生准备培训指导教案一份(手写),答辩时上交。
(3)本次认定按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命题,不指定复习材料;每名考生应当结合工作实际,了解我国对技能人才的政策、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
(4)请自行下载考生备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