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亮同志先进事迹
王俊亮,男,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唐山劳动技师学院纪委副书记。1989年9月入唐山师专中文系学习,1991年8月毕业,到唐山市第53中学任教,期间于1993年至1996年在河北师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并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97年8月,到唐山市化工技校任教,期间于1999年至2001年在天津师大在职研究生现当代文学专业学习,并获得文学硕士学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纪委有关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在融入学院中心工作,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提升政治站位,履职尽责,主动担当做为,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监督监察职能作用,为学院清明政治生态建设保驾护航。主要事迹如下:
加强政治学习,提升政治素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上勤勤恳恳,踏踏实实,担当做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不断强化政治学习,在全面学习上下功夫,原汁原味学、抓住关键学、联系实际学,掌握核心要义,吃透精神实质,理论上清醒坚定。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强化对照学习,立足工作实际,坚持一岗双责,把握工作规律,牢记工作遵循。强化政治基础,强化政治意识,强化政治站位,确保政治合格。树立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意识,严守规矩,严守纪律,严守底线,持续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风监督条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提高法规意识,增强守法自觉,提升法纪观念,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政治监督。充分认识监督在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作用,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履行情况,强化政治性监督检查。持续深化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对重点岗位重要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围绕重点工作,主动担当尽责。疫情防控期间冲锋在前,监督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和院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团结带领部门人员结合相关处室、系部对学院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及相关工作进行监督。通过《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通报》以及《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对疫情防控状态下系部教育教学安全防控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后勤管理、食品安全、门禁管理及校园安全等项重点工作加强督查监察,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和化解学院防疫风险,使监督举措精准有力。引导和带领年轻干部始终冲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除自身勇挑重担,不畏艰辛,更是把培养年轻干部过硬政治素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让年轻干部在战斗防疫一线摔打成长,挑起抗疫先锋大旗,在学院防疫战斗中成为典型示范。
提升业务素质,强化能力提升。工作中认真抓实抓好监督责任落实。通过设立意见举报箱、组织座谈、征求意见、畅通举报信息、跟踪监管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监督,促进纪检检查监察监督走深走实。协助党委做好政治巡察各相关工作。根据市委巡察组工作精神及学院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做好各相关整改材料的整理上报等项工作。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廉政教育等项工作。把好新提任干部廉政关。对每年新提任中层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考核和廉政谈话。采取基层调研、座谈、考试等形式,对新提任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强化对新提任干部的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保障了干部队伍纯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教育整顿,提升教育整顿效果。自2023年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教育整顿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严肃性,坚持按照上级部署和院纪委工作安排,不断强化举措,围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重点,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著原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开展学习研讨,通过支部书记讲党课、撰写学习体会以及开展“沉浸式”学习教育活动,谈心谈话活动,自查自纠查摆问题等教育形式,提升教育整顿的深度和广度。根据上级通知文件精神及会议部署,积极制定各类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各类总结材料及要求材料,精心组织准备各类备查材料,完成各个规定动作,突出学习教育整顿效果,确保了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推进。切实达到教育警示目的,确保了教育整顿活动正心、祛病、强身、治体要求。
强化廉洁自律,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持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履职尽责,按国家政策法规和学院制度办事,坚持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当好廉政典范。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为重点,遵章守纪,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