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微同志先进事迹
姜微,女,汉族,1984年2月,唐山市路北区人,现任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建筑工程系团总支书记,党支部组织委员。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该同志始终以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持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恪尽职守,努力奉献,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以身作则,以自己的言行努力践行使命和担当。
坚定政治立场,维护党员形象。该同志能够做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密切联系群众,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中勤勉尽责、担当实干、开拓创新、成绩显著,受到了党员群众的广泛认可。
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守党的纪律,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显著业绩、努力做出贡献,受到党员群众广泛好评。
作为本系团总支书记,该同志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该同志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不误事。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不断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自2012年5月起,从事团务工作已十余年,在这十年中,该同志不断向前辈请教,向同事学习,努力探索,为自己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除此之外,该同志还坚持“向书本学习”:认真查阅政策文件、学习团务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努力帮助做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充分发挥党员的使命责任感。
作为党支部的组织委员,该同志努力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模范作用。作为一名党员,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模范作用。除了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工作上认真,对国家、对人民无限忠诚,时刻保持思想上的纯洁和先进外,还经常地、大量地反映在本职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恪尽职守,认真细致,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安排。不放松自己的思想改造,淡泊名利,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做到不利于单位、集体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单位、集体形象的话不说,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正面形象。
在担任班主任和教学任务中,严于律已,强化廉洁意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该同志牢固树立并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工作上有为。在和家长与学生的交往中,全心全意真诚待人,及时为家长和学生排解难题,努力给予他们所需的帮助,同时该同志也自觉加强对《廉洁从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等廉政知识的学习,分清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握正确的人生方向;该同志能够以警示案例进行自我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时刻让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拒腐防变意识。同时,该同志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将工作、娱乐、学习、休息有机结合,端正自己言行,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思想上筑起廉洁自律的防线。
该同志所做的既是一名普通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普通教师应尽的本分,该同志表示对于同志们给予了他的“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在感谢领导和同事们信任的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同志将更加严于律己,时刻要求自己进步,牢记党的教导,加倍努力,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不辜负师生们的认可和期望,也无愧于优秀党员的称号。
最后,该同志受表彰情况如下:
2019年3月,被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2018年度嘉奖奖励。
2021年4月,被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2020年度嘉奖奖励。
2021年5月,被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授予河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2021年6月,被中共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2023年4月,被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2022年度嘉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