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技工院校建档立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根据冀人社规[2017]6号《关于印发
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建档立卡家庭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
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原则上每学年初申报一次,具体资助工作程序如下:
1.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建档立卡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技工院校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扶贫手册、农村低保证、残疾人证、农村特困供养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2.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待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免除或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