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作

校内通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对外工作项目流程的通知




唐劳技办字[2010]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对外工作项目流程的通知
 
各系、各处室:
 
      为规范我院对外工作项目的报批、承办等项程序,使此项工作更加理顺、通畅,经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项目。对外工作如涉及短期培训、企业招聘、鉴定、统考、技能比赛、合作办学、产品研发等项目,承办项目负责人要提前将此项工作与主管院长协商,确定工作方案,并与合作方签订协议。协议有书面协议与口头协议两种形式,应以书面协议为主。
 
      二、规范流程。一是承办项目负责人联系好对外项目后,填写《对外项目工作流程表》,上报院办公室。二是院办公室上报院领导批示工作分配意见,并责成承办部门组织实施。三是承办部门负责与相关处室协商各项工作,相关部门传阅完后,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注明工作安排结果。四是承办部门在办结后将《对外项目工作流程表》交短期培训办公室。五是短期培训办公室对办理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填写工作办结情况,存档并上交院办公室。
 
      三、落实责任。对外项目的工作流程每一环节都要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涉及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把工作落实到位。院短期培训办公室负责承办过程的工作督办。
 
      四、及时办理。凡是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讲究工作效率,避免工作拖拉、互相推诿。应当及时办结的工作事项必须在时效期内办理完结,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